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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耳其发布《通过远程通信工具在市场上提供产品市场监督和审核规定》,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。

2025-04-08

一、适用范围

覆盖互联网、电话、邮件等远程销售渠道,适用于所有通过远程通信工具向土耳其境内终端用户销售的产品,包括促销商品等。若经济经营者存在提供土耳其语选项、支持土耳其里拉定价及支付、可配送至土耳其、域名注册在可向土耳其发货的区域等情形,均被认定为面向土耳其终端用户开展销售活动。

二、核心合规要求

1.准入条件

(1)产品合规:产品须符合土耳其技术法规(如家电能效标准 TTK)或欧盟 CE 认证,同时需满足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。

(2)域名要求:销售域名需注册在可配送至土耳其的地理区域(如.com.tr 后缀优先)。

2.法定责任人要求

(1)对于土耳其商务部立法清单中列出的产品(包括电子电器、玩具、纺织品等 18 个类目),必须指定土耳其当地法定责任人。合格主体包括土耳其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进口商、经公证的土耳其授权代表(需持有制造商签署的授权书)、位于土耳其且具备仓储 + 物流 / 包装等两项以上服务的履约服务商。

(2)例外情况:制造商为土耳其境内企业;商品为医疗器械且制造商为欧盟境内企业(可使用欧盟代理);卖家在土耳其已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(可自行担任责任人)。

3.信息披露与备案

(1)需以清晰易读的方式向消费者展示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等的名称和通讯地址,产品标签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的警告、安全信息、符合性标记及产品描述等需使用土耳其语。

(2)需通过商家后台提交完整的制造商资质、土代授权文件等相关文件备案。

4.责任划分

供应商承担商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责任;电商平台、支付服务商等中介方需配合监管审查,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
三、违规处罚

1.平台处罚:电商平台可能对未合规商品采取下架、流量降权、禁止上架等措施。

2.政府监管处罚:企业可能面临罚款、商品扣押、限制销售等处罚,未完成授权代表备案的商品可能在清关环节受阻,导致货物滞留、退运或延迟交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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